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办公室
 学院首页 | 办公室首页 | 部门简介 | 督查督办 | 规章制度 | 党建工作 | 法律事务 | 保密工作 | 信访申诉 | 档案工作 
现在是:
相关文章
读取内容中,请等待...
站内检索  
 
当前位置: 办公室首页>>档案工作>>正文
 
档案室库房管理制度
2019-08-31 14:34  


档案库房管理制度

一、 档案库房要由专人负责。库房钥匙不得转交他人保管。

二、 库房内档案要科学地进行系统排列、上架、要备有库房档案存放地点索引。对新接收的档案,接收人员与库房人员之间做好交接,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理。

三、库房内存放的卷柜和案卷不得随意挪动。取送档案时要轻拿轻放,以减少和避免对档案的损坏,并要及时、准确放回原处。

四、档案库房管理人员要坚持查库制度。出入库房时必须随时并好门窗、电灯。离岗前,应进行检查,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,并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
五、 档案库房内要有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高湿、防强光措施。在库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。库房管理人员要熟练使用库房内各种设备,定期检查消防器材,发现失效及时更换。

六、 库房管理人员要注意保持库房清洁卫生,定期清扫。

七、 库房管理人员要经常研究和改进档案保护技术。对已破损、字迹褪变的重要档案资料要及时提出修复意见,加以保护。

八、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。在特殊情况下,本校人员进入,须经科长同意;非校人员进入库房,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,由库房管理人员陪同方可,并做好登记。




上一条:档案借阅制度
下一条:档案统计制度
关闭窗口

       版权所有     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     地址: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       

邮编:063000     电话/传真:0315-3863012     邮箱:tssfxybgs@163.com